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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开展 《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专题交流研讨活动
2022-06-0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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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6


为进一步发挥大数据在法律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530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专题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翁跃强同志关于《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专题视频讲座。讲座中,翁跃强同志围绕“数据筛选发现假案,碰撞关联确定对象”“数据关联发现漏洞,识别对比查明问题”“如何拓展大数据监督”以及“大数据法律监督的四点体会”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授。

集中学习结束后,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宏军主持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参学干警代表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围绕“在大数据环境下检察人员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借助大数据资源拓展监督线索,进而实现最大监督效能”等方面展开深入研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检察大数据战略是检察机关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大势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要求的政治自觉,是检察机关顺应社会发展能动履职的法治自觉,是司法为民促进社会治理的检察自觉。检察机关应当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加快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以及动力变革,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体检察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拓展信息来源、强化业务学习、加强综合应用,不断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深入实施,努力把大数据监督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落实在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上,更好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历史使命。


会后,刘爱娟同志以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整体提质增效讲了三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全体干警要带着思考认真学、深入学、领会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思考、把握检察监督办案为什么要运用大数据、怎样运用大数据,不断增强深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开创法律监督新格局。

二、能动履职、积极实践

要通过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律监督模式;要把大数据作为检察工作迈向现代化的“船和桥”,有效助推检察工作思维、理念、方式、方法的转型升级;要跳出就案办案的窠臼,结合社会治理难题探索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升治理效能提供高质量的检察助力。

三、主动作为、迎难而上

新时代、新技术、新要求,带给检察工作的是挑战,也是机遇。全体检察人员要主动学习信息化新知识、适应信息化新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深入实施,努力把大数据监督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落实在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上,更好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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